认真落实“中秋、国庆两节期间”党风廉政建设规定
发布时间 : 2015-09-18 |
公司党委于2015年9月14日,召开了党支部书记、中层干部会议,落实集团领导干部会议精神,市纪委《关于严防严查中秋和国庆“两节”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的通知》、市国资委党委《国资系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廉洁过“两节”的通知》、集团公司《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的通知》要求,会议由纪委书记李勇同志主持,首先李勇书记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集团会议部署;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尹家智同志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:一是高度重视,认知这件事。一定要公私分明;二是严格执行四个严禁、七项承诺规定。两节期间公车封存、如用登记,交钥匙统一保管;三是公务接待,要先备案,节假日出行动态、请销假、礼品发放按制度审批。四是责任问责,谁管的人出事追究责任;五是值班报告制度,特别是安全、防汛工作,做好职责工作,有问题及时上报,公司领导干部共签订“两节承诺书”33 份。
结合集团纪委9月16日紧急通知,党委书记利用党支部书记微信群转发紧急通知,迅速部署,逐级落实。营销中心支部书记对出差在外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达学习。真正把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挺在前面,落到实处,确保党员干部风清气正廉洁过“两节”。 (党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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